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进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
月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3.99元/股,发行股数13,460,000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305,4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8,286.1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7,117,113.89元。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9281号)。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个自然日内,国投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
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3.99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3,460,000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010,000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5,47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850,000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7.70%。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8,119,9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216,42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3,708,100.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2,717,199.27元。截至2023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2463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
(
)
%(
)=(
)/(
)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2,717,199.2716,689,378.91
16.25%
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6,585,048.02
14.6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5,208,692.50
11.57%
— — 192,717,199.2728,483,119.43
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基于前述情况,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加合理、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1981060104999888835,533,448.99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19810601048899996405,166.3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壶镇支行3974837291941,849,495.63
-37,788,110.99
注: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有差异,主要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共计13,50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净额共计
855.40万元所致。
(一)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为“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为102,717,199.27元,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6,689,378.91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处于建筑工程验收后及公用工程设备购置阶段,该项目的建设进度比原计划滞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的50%,需结合市场需求重新论证。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的原因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受俄乌冲突的持续影响、能源价格波动以及市场需求和投资的疲软等多重不利因素相互叠加交织,使得欧洲地区持续承受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公司客户端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增量未达预期。公司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后,能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期与市场发展相匹配的产能需求,若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按原定方案继续推进,该项目的未来效益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偏离。为审慎管理募投项目、提升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并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并决定现阶段暂缓实施原定方案。因本项目现处于建筑工程验收后及公用工程设备购置阶段,本次暂缓实施方案审议通过后,继续发生的募集资金款项主要为前期项目建筑工程报审应付款、验收后的建筑工程费决算尾款及公用工程设备款。
综上,公司认为,面对当前外部环境的变化,特别是项目实施所依赖的市场条件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调整,若在现有市场环境下按原方案执行,项目可能面临包括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技术路线及设备水平快速迭代等多重潜在风险,导致项目的预期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产生不利影响。本着审慎使用募投资金的原则,更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扩能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审慎决定暂缓实施。
(三)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项目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投入更多精力,持续密切关注并深入分析市场趋势的演变、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运营状况、技术储备、资金实力以及整体发展战略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在条件成熟时能够以最优方案重启或调整项目。
公司决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基于当前宏观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运营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前进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及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王琰
杨肖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