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规定,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 定了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构成与绩效考核按照所担 任的职务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予发放薪酬和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 万元/年(税前)。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
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 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 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 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业绩实现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 十。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在公司的实际任职期限计算并予以发放。
2、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3、本方案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相抵触, 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