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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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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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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2788号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秉扬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秉扬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秉扬科技公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秉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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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秉扬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秉扬科技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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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净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65号)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3,5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7.2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32.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5.2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95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42.43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132.99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2213220104001693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 | 22132201040019262 | 募集资金专户 | 21,329,923.4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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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1,329,923.44 | - |
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其余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2025)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秉扬科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一)募投项目情况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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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整体工程量大,建设周期长,为了在不断提高的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基础之上,严格把控建设项目整体质量,降低建设及生产成本,公司对开拓方案、采矿方法与设备选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项目建设具体方案不断优化;此外,受矿山征地、涉农等相关事项对项目进度产生了较大影响,该项目的投资进度预计较计划将会有所延后。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年产40万吨陶粒用粘土矿技改扩能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83.65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主要计划用于矿山基础建设、设备采购及人员费用等方面。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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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2025年2月2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万元。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
仅供中汇会鉴[2026]2788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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