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75 证券简称:秉扬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2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桑红梅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41,990,880 | 24.3900%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樊良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996,000 | 0.578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廖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642,000 | 0.372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樊书岑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董事 | 467,240 | 0.2714%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樊小东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256,000 | 0.1487%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江凌云 | 高级管理人员 | 200,000 | 0.1162% | 北交所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李玉昌 | 高级管理人员 | 172,000 | 0.099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樊春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56,000 | 0.090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白华琴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22,000 | 0.0709%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桑雨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20,000 | 0.0697%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赵龙善 | 董事 | 100,000 | 0.058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李汝成 | 高级管理人员 | 50,000 | 0.0290% | 北交所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桑红梅 | 不超过1,300,000股 | 0.7551%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 | 个人资金需求 |
| 部分) | |||||||
| 樊良 | 不超过996,000股 | 0.5785%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廖利 | 不超过160,500股 | 0.0932%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樊书岑 | 不超过100,000股 | 0.0581%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樊小东 | 不超过256,000股 | 0.1487%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江凌云 | 不超过50,000股 | 0.0290%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李玉昌 | 不超过30,000股 | 0.0174%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樊春 | 不超过80,000股 | 0.0465%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白华琴 | 不超过30,500股 | 0.0177%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桑雨 | 不超过120,000股 | 0.0697% | 集中竞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 | 个人资金需求 |
| 价 | 易日后的3个月内 | 确定 | 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
| 赵龙善 | 不超过25,000股 | 0.0145%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 李汝成 | 不超过12,500股 | 0.0073% | 集中竞价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部分)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9)。桑红梅及其一致行动人樊良、樊书岑、樊小东、樊春、桑雨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其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发行价格;
2、最近20个交易日内,公司任一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