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920627)_公司公告_力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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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6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9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2025年10月15日下午14:30在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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