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920627)_公司公告_力王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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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东莞证券作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王股份”)的保荐机构,负责力王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1)是否及时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3)是否及时核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特殊事项(如募集资金置换、闲置募集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募集资金年度核查等)并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核查情况
(1)现场核查次数1次,为半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核查
(2)现场核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不存在违反/不履行承诺等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不适用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不适用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5.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分红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不适用
11.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土地房产有关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转贷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限售的补充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5.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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