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6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三川路2号股票简称:科创新材股票代码:833580
信息披露义务人:蔚文绪住所和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蔚文绪签订了股份协议转让,股份减少
一致行动人一:马军强住所和通讯地址:西安市碑林区******
一致行动人二:杨占坡住所和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致行动人三:蔚文举住所和通讯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以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上市公司、公司、科创新材 | 指 |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蔚文绪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马军强、杨占坡和蔚文举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68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于春生转让上市公司4,47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5.2%)。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1.8687%。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北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蔚文绪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10305************ |
| 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战略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9月4日,蔚文绪与于春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春生受让蔚文绪持有的科创新材4,472,000股股份,转让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转让价款为57,241,6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0687%。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于春生转让上市公司4,472,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5.2%)。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1.868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4,722,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197%。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蔚文绪 | 持有股份 | 19,194,917 | 22.3197% | 14,722,917 | 17.119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821,216 | 5.6061% | 349,216 | 0.4061% | |
| 蔚文绪及其一致行动人 | 持有股份 | 40,479,042 | 47.0687% | 36,007,042 | 41.868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557,668 | 14.6019% | 8,085,668 | 9.4019% |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份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蔚文绪同意以12.80元/股将其持有的科创新材合法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即4,472,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0%)转让给于春生,于春生同意受让。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合计为57,241,600元。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等情况进行了合理调查和了解。本次权益变动受让方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控制权不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创新材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业绩承诺等特殊条款,不存在补充协议及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股份转让的权益变动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确认,以及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过户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科创新材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三川路2号 |
| 股票简称 | 科创新材 | 股票代码 | 83358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蔚文绪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备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竞价交易 ?协议转让 □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9,194,917股 持股比例:22.3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0,479,042股 持股比例:47.06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14,722,917股 持股比例: 17.119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6,007,042股 持股比例:41.868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暂不确定 ?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完成后,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蔚文绪签署日期:202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