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6.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八)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仔细查阅关联方名单,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三十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总量或者其确定方法、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