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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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 | 页码 |
| 鉴证报告 | 1-2 |
|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9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BJAA4B0131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科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机科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机科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机科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机科股份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XYZH/2026BJAA4B0131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鉴证报告(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 中国北京 |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
机科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3)19号),同意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数31,2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600,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承销费用9,198,113.20元,余额为人民币240,401,886.8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359,062.5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5,042,824.2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1782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2月29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4,680,000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37,4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37,430,200.9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4]4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本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249,437,947.09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9,198,113.20元,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240,401,886.80元,利息收入36,060.29元;2024年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37,44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430,200.94元;2024年度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252,943.40元,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919,865.1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7,544,868.82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金额124,387,071.23元(其中进
项税额2,013,611.39元),其中,本年投入124,387,071.23元,以前年度投入0.00
元。本年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含税)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54,186.7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4,411,984.38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2025年1月15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额度的议案》,拟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在北京市怀柔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于2025年2月10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中机机科(北京)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机科智能)于2025年2月13日完成设立及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中机机科智能新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2025年2月20日,公司、中机机科智能、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款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存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状态 |
| 1 | 中机机科智能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5339405060070 | 智能输送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正常使用 |
| 2 | 中机机科智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62651410000 | 智能移动机器人异构协同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 正常使用 |
| 3 | 中机机科智能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62651410001 | 面向精密零部件的智能检测装配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项目 | 正常使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5339405060070 | 91,693,373.98 | 4,947,205.32 | 96,640,579.3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62651410000 | 39,146,954.13 | 854,829.30 | 40,001,783.43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62651410001 | 17,397,604.35 | 372,017.30 | 17,769,621.65 |
| 合计 | — | 148,237,932.46 | 6,174,051.92 | 154,411,984.38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在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新开立三个专用结算账户已注销,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4,411,984.3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2025年2月20日,并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72,473,025.1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387,071.2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387,071.23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智能输送装备生产研发基地项目 | 否 | 215,935,783.01 | 124,387,071.23 | 124,387,071.23 | 57.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智能移动机器人异构协同系统研发中心 | 否 | 39,141,888.88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面向精密零部件的智能检测装配技术及装备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7,395,353.26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272,473,025.15 | 124,387,071.23 | 124,387,071.23 | 45.65%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智能输送装备生产研发基地募投项目预计于2025年建成投产,为了加快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增强制造强国支撑力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募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怀柔科学城,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额度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募投 | ||||||||
| 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252,943.40元(不含税)。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 |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72亿元(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计算,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投资额度的议案》,为了深入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央企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深化改革相关精神,加快落实国资委关于加强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增强制造强国支撑力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募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怀柔科学城。因募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怀柔科学城,为了综合利用资源、提高经营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实施和落地,公司在怀柔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根据新实施地点场地规划要求,对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
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上表“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252,943.40元(不含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机科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252,943.40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先期投入的金额 | 置换自筹资金的金额 |
| 1 | 保荐承销费用 | 235,849.06 | 235,849.06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3,584,905.66 | 3,584,905.66 |
| 3 | 律师费用 | 849,056.60 | 849,056.60 |
| 4 | 其他发行费用 | 583,132.08 | 583,132.08 |
| 合计 | 5,252,943.40 | 5,252,943.40 |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于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明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72亿元(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计算,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产品需满足以下情况:首先,产品类型应为结构性存款等能够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低风险产品,确保市场风险可控;其次,产品需具备良好的流动性,能够随时变现或到期赎回,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因资金占用而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本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8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BJ08877) | 9,600.00 | 2025年1月14日 | 2025年2月21日 | 固定收益 | 1.9 |
| 本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2025年TGG25100065期人民币产品 | 17,600.00 |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2月21日 | 固定收益 | 2.05 |
本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及资金需要,为更好的保障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中机机科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转存新设立的中机机科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原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截至2025年3月末,本公司原3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世纪饭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上理财均已赎回。2025年1月1日至205年12月31日期间,理财收益合计为624,832.88元,且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质押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