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920571)_公司公告_国航远洋: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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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30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结果,及审计委员会自身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 2013 年11 月6 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事务所 合伙人数量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723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7,185.57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244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 户1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025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2025 年11 月25 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 年12 月15 日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全面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 2025 年10 月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 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 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等 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监 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 进行了全流程审查,在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各关键节点开展 了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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