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依规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坤博精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2023年9月15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3年10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0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78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918,0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085,957.02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832,042.9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894号)。
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12月22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117.7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37,7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9,763.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377,936.4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37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嘉兴坤博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博新能源”)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开户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 开户主体 | 账户状态 |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27012703176575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坤博新能源 | 本次注销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3802806750 | 光伏单晶生长炉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 坤博新能源 | 存续 |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72189999101300005574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坤博新能源 | 存续 |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 | 721899991013000055264 | 募集资金专户 | 坤博精工 | 存续 |
| 海盐支行 | |||||
| 5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6031110001463016 | 年产900套大型风电传动部件生产线改造提升技改项目 | 坤博新能源 | 存续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 811080101310320321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坤博新能源 | 存续 |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8110827012703176575)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使用完毕,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余额(含利息)1.00日元折合人民币0.05元全部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户:8110801013103203212)。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此次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项目实施计划继续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