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
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人民币6
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1、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独立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规定
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
事津贴按年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