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10 证券简称:丰光精密 公告编号:2025-072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又一期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三)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且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当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
(四)北交所为有必要的,公司应当根据北交所监管要求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根据本条规定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应当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离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评估报告的评估基准日距离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过1年。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