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4.0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若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有所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