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04 证券简称:博迅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在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8月8日,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7,5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9.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3,12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4,175,437.5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611,805.6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
二、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整后)(1) | (2) | (3)=(2)/(1) | |||
| 1 | 募投项目生命科学仪器及实验室设备扩产项目 |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63,787,243.10 | 42,013,327.38 | 65.86% |
| 2 | 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3,628,881.35 | 45.36% |
| 合计 | - | - | 71,787,243.10 | 45,642,208.73 | - |
注:以上数据尚未审计。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涵盖销售人员薪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税金等款项,其中社保公积金及税费按征收机关要求需通过银行托收缴纳,若使用多账户支付或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均存在实操性差、支付效率低的问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上述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
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对募投项目相关款项申请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汇总统计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的相关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结合项目实际推进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项目人员相关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支出。此操作系基于公司业务实际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博迅生物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上海博迅医疗生物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