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1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师健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吕智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独立董事陈文光先生、李晓静女士、范小华女士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拟聘任孙兴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担保内容、期限、担保范围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对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