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478 证券简称:峆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5-103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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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25: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处罚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五)违法乱纪,正在接受有关纪检、司法部门的审查;
(六)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七)其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条件及资格的。
公司实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等处罚。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安徽峆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