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技术(920476)_公司公告_海能技术: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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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13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4 月7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3,365,767.24 元,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240,587,675.13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009,070.00 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80,090,7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85,179,800 股减去回购的股份5,089,100 股,根据《公司法》 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089,100 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10%的税率 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 股派发0.900000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 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 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 \(又 (息) 参考价 =( 前收盘价 - 现金红利 ) \div(1+ 股份\) 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 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 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 \div\]

\[10) \div 总股本 =80,090,700 *(1.00000 ÷ 10) ÷ 85,179,800=0.0940255;\]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一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div(1+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

\[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 )=( 前收盘价 -0.0940255) \div(1+0+0) 。\]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6 年4 月20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4 月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4 月20 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 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4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 A3-1-4 联系人:宋晓东

电话:0531-88874418

电话:0531-88874418 传真:0531-88874445

六、备查文件

(一)《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关于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通知》。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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