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科技(920471)_公司公告_美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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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1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报告。

第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条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三)任职,是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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