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71 证券简称:美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16《总经理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高级管理人员不应参与本人薪酬及业绩评价的决定过程。
第七章 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因工作失误、失职、渎职,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 公司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责令改正并做检查;
(二)内部通报批评;
(三)留用察看;
(四)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五)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国家法律、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本工作细则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工作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第四十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第四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