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一) 本次解除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姚秀珠的通知,控股股东姚秀珠本次解除股份质押5,49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10.9806%,占公司总股本3.8951%。本次解质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49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质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上述股份于2026年1月13日被质押,质押权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 剩余被质押股权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姚秀珠剩余被质押的股份为13,5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7.0016%,占公司总股本的9.5781%。剩余被质押股份中,6,5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0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到期日为2026年6月25日,质押权人分别为广州白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其中,向广州白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6,500,000股,向深圳市龙岗区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7,000,000股。
二、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