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预计2026年度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2026年度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业务。
为满足上述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保证(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保证、子公司之间相互保证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涉及的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事项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可以相互调剂使用,不再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系日常经营所需,通过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