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920418)_公司公告_苏轴股份: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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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6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彭君雄董事、总经理2,645,9131.6284%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彭君雄500,0000.3077%集中竞价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自身资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承诺”:

(1)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业务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本人减持股份将按照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就股份减持出台了新的规定或措施,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重新出具新的承诺。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计划系因个人资金需求所需,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彭君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轴承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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