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920415)_公司公告_恒拓开源: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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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5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一、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瑾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瑾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与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一致,自2025年9月15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0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瑾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未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未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四、备查文件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 刘瑾女士简历

刘瑾,女,198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中级审计师。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任京信网络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专员;2009年4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主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期间多次参与公司重大收购、并购、出售资产项目,包括:2012年公司收购北京四通股权交易、2012年收购山东易构股权交易、2016年公司出售部分子公司全部股权的非常重大出售及关连交易及持续关连交易;

2018年1月至今,历任智能航空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运营部经理、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期间参与恒拓开源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发行项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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