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泰(920414)_公司公告_欧普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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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36414 证券简称:欧普泰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3.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担保的;

(八)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九)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二十六条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第二十七条 关联交易未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经执行但未获得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公司有权终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中的“以上”,包含本数。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制度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服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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