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自2025年9月19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刘洋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2日
附件:
1. 刘洋先生简历
刘洋,男,199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就职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3年10月至2025年3月就职于正大贸易(河南)有限公司;2025年6月至今,任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专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