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7月11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梅冬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同时,根据2024年权益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980,2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股”,公司已于2025年6月11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1,976,336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7,197.6336万元。针对以上情况,公司结合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此,公司拟废止《监事会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拟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