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六章 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就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具体落实中违背董事会决议的,要追究执行者的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每次召开董事会,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责成专人可以就以往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向董事会报告;董事有权就历次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向有关执行者提出质询。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规则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不超过”均含本数;“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