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396 证券简称:常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常州电站辅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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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2.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报告。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报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应当畅通独立董事沟通渠道。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四十二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与日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新发布的规定有冲突的,冲突部分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最新发布的规定为准,并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高于”、“以上”、“内”均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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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