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民士达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事项
| 事项 | 工作内容 |
|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 |
| 3.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了解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并实地查看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审阅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 |
|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25年8月前)会议资料等,同时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
| 5.现场检查情况 | 保荐机构分别于2025年2月、7月、12月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主要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违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核查并督导。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
事项
| 事项 | 工作内容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保荐机构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经营业绩变动原因、承诺履行情况、对外投资等事项;获取公司信用报告、股东名册等,了解公司信用变动情况以及股东变动情况;查阅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鉴证报告等,了解其他中介机构重点关注事项;于2025年12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关于北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违规案例解析、北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与违规案例分析等持续督导重点关注事项的专项培训。 |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2025年8月前)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制权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对外投资 | 无 | 不适用 |
| 10.公司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风险事项)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同业竞争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9.关于保证民士达独立性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发行人上市后违法违规行为股份锁定及限制转让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和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制纸级芳纶纤维业务未来安排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 | 主要原材料依赖关联方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要原材料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的全球供应竞争不充分,全球具备芳纶纤维产能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大多不对外销售制纸级纤维,因此在成熟的市场上,难以购买到完全符合技术要求的制纸级纤维;公司原料目前大部分采购自公司控股股东泰和新材,其持有公司66.23%的股权。但若未来泰和新材未遵守承诺约定事项向公司供应原材料,导致公司不能从关联方及时采购到充足的原材料或者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 单一产品的风险:目前公司主要产品芳纶纸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90%以上,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产品类别相对集中。 | |
| 人才流失的风险:由于行业的高度垄断性,同时企业目前正处于发展期,竞争主要是技术和商业模式的竞争,也是人才的竞争。优秀人才对产品的实现效果和服务客户的质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对公司探索出稳定和高效的盈利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如果公司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优秀人才的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 | |
|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目前芳纶纸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外行业巨头公司对国内市场占有率拥有绝对优势,公司目前无论在规模、技术还是人才等各个方面短时间都无法与其相抗衡,其一旦通过降价来进行竞争,将对公司形成较大冲击。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 无 |
|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保荐代表人: | |||
| 刘学亮 | 陈成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