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920375)_公司公告_派诺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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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诺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5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

核查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2025年9月23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9.25元/股为授予价格,向3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519,985股。

特此公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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