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371 证券简称:欧福蛋业 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第三十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二)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三)重大业务往来,是指根据《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或者北交所认定的其他事项;
(四)任职,是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
(五)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的有关条款与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