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9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8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6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年9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49.76%股份的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在2025年9月2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 (注:具体授信额度、担保条件、担保方等以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签署的合同为准,借款利率预计与存量授信利率相当) 1、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魏延田先生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审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借款,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2、上述借款(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最终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的具体金额、条件、期限、利率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和签订的合同为准。 3、提供担保授权期限:自本次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或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审批结果及签署的合同 | ||||||
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9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调整后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
|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3 | 关于新增2025年度借款(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4.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3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4.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6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7 |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8 |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1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4.11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 √ |
| 4.12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13 |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4.14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选举董事 | ||
| 5 | 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5人 |
| 5.1 | 非独立董事魏延田 | √ |
| 5.2 | 非独立董事王光强 | √ |
| 5.3 | 非独立董事赵晓光 | √ |
| 5.4 | 非独立董事张斌 | √ |
| 5.5 | 非独立董事魏文筠 | √ |
| 6 | 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6.1 | 独立董事黄忠 | √ |
| 6.2 | 独立董事程世红 | √ |
| 6.3 | 独立董事李斌 | √ |
上述涉及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1);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3、4.8、5、6);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2)需回避表决股东为(魏延田、赵晓光、魏文筠)。
五、 备查文件
《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