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920367)_公司公告_新赣江: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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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赣江: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9203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2月9日,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17,075,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

9.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1,358,7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1,781,612.03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2月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354,034.26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9,413.569,649.03102.50%
2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500.001,622.6436.06%
3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500.00568.8722.75%
合计--16,413.5611,840.54-

备注:1、上述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2、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投入进度超100%系理财利息收入导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工商银行吉安城建支行1509211829000121470297,631.45
2浙商银行南昌昌南支行42100000201201000099281,484,009.12
合计--1,781,640.57

备注:募资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49,743,120.00元。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施路径清晰有保障。

(2)项目预计收益

本项目延期对预计收益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结论分析

结合上述论证分析,公司认为“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具备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国家政策等,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推进研发项目顺利完成。

(二) 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已分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649.03万元、1,622.64万元、568.87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1、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2、募投项目“新增口服固体
序号项目实施主体延期前达到可使用状态延期后达到可使用状态
1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2027年2月10日
2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2027年2月10日
3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2月10日2027年8月10日

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3、募投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8个月,延至2027年8月10日。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1、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2、募投项目“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2个月,延至2027年2月10日。3、募投项目“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18个月,延至2027年8月10日。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二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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