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赛激光(920363)_公司公告_莱赛激光: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199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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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赛激光”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莱赛激光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对莱赛激光202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租赁

单位:元

交易对方交易类型交易内容

2026

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含水

电费)

租赁房屋

年度发生额

5,400.00

常州爱索电子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 租赁房屋332,096.45注:上述发生额均为含税价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陆建红

实际控制人:陆建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4

项目

总资产17,055,707.47总负债140,534.39净资产16,915,173.08

2024

项目年度

营业收入701,432.08营业利润-817,288.56净利润1,838,573.16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常州爱索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6日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戚奇平

实际控制人:戚奇平

注册资本:1,008.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008.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网系统、无线射频识别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的研发;物联网系统终端设备、无线射频识别系统终端设备、人脸识别系统终端设备的制造与销售;电子收银终端设备、节水处理设备、电子显示屏、智能卡读写设备的制造,销售;

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关联关系:因对公司投资260,990股成为公司战略配售投资者,相应成为公司关联方,相关股权已于2024年退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项目

总资产

29,606,520.64

总负债7,867,731.41净资产21,738,789.23

2024

项目年度

营业收入11,884,267.04营业利润-2,796,694.78净利润-2,255,197.46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情况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陆建红、张敏俐均为关联董事,均需回避表决。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租赁

单位:元

交易对方交易类型
交易内容2026年度发生额

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含水电费)

租赁房屋5,400.00常州爱索电子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 租赁房屋332,096.45注:上述发生额均为含税价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影响。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该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莱赛激光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沈一冲 吕锦涛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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