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5-109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9月24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建红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举陆建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敏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分别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蔡志军(主任委员)、金银龙、张敏俐;
2、提名委员会:金银龙(主任委员)、黄志敏、陆建红;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银龙(主任委员)、蔡志军、陆建红;
4、战略委员会:陆建红(主任委员)、黄志敏、金银龙;
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陆建红(主任委员)、金银龙、黄志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5-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陆建红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冯锦侠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冯锦侠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潘懿姣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彭杰俊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