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及网络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8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豪良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董事周豪良、高建珍、庄远、张华林、朱燕婷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7)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5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过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过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设置,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监事尚需履行原监事职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4.25:《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2025-085);
4.2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6);
4.2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7);
4.28:《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之子议案4.01至4.15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拟聘任胡玮灿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总监,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拟聘任居维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
2025-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