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8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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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4.08: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弃权的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或者无法发表意见的,相关独立董事应当明确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生效后与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