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344证券简称:三元基因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钱爱民女士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做过两次调整。
2025年1月,公司原董事晏征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运行,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钱爱民、邵荣光、杨大军。其中,钱爱民、邵荣光为公司独立董事,杨大军为公司董事,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钱爱民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钱爱民、邵荣光、许大海。其中,钱爱民、邵荣光为公司独立董事,许大海为公司董事,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钱爱民女士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二、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讨论内容 | 审议结果 |
| 1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2025年3月31日 | 1、预审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以及非财务信息,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听取公司内审部汇报关于2024年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制度执行的有效程度,同时评估内审工作中可以改善的流程以及事项,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3、了解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度、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遇到的问题,以及公司内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年报审计工作的配合度等,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关注的事项进行沟通。 | 审议通过 |
| 2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5年4月21日 |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5、《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8、《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议通过 |
| 3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年4月27日 |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 4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2025年8月18日 |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审议通过 |
| 5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2025年10月24日 |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审议通过 |
| 6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2025年11月25日 | 1、《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三、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公司各层级运作规范,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明确、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的实际运行情
况,满足监管要求。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业务合规运行及财务管理相关事项实施监督与指导,督促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整体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勤勉履职,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或重大风险。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与评估。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内容客观、真实。该机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要。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沟通与协同。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关于财务会计规范性、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保障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持续提升公司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规范性。
6、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鉴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
员会经提议并审议通过,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等重点事项实施有效监督与专业审议。报告期内,委员会成员通过列席相关会议、定期审阅文件资料、开展沟通与问询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运行情况,独立、审慎、公正地发表专业意见。通过加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同与工作联动,委员会在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控合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且实质性作用,切实履行了监督保障职能,有力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坚持勤勉尽责、独立审慎的工作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审核,重点关注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交易的合规性与公允性,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与评估,保持独立、有效的沟通,督促审计机构严格落实年度审计计划,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围绕重点业务、关键流程开展专项审计,及时识别风险、完善内控体系,推动内控制度在各业务板块有效落地执行。通过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助力公司实现规范经营与
可持续增长。
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