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立案调查进展的 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 公司存在财务类强制退市风险。因公司年审会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5 年5 月6 日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公司本年度出现《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 条规定情形 的,将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触及相关情形的次一交易日起停 牌,进入强制退市程序。
?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公司于2025 年4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06 号),公司因涉嫌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股 票上市规则》第10.5.1 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 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不存在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计划。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机构上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10.3.1 条、第10.3.3 条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5 年5 月6 日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云创数据”变更为“*ST 云创”。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6 年2 月2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 营业收入5,342.1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46.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9.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13,846.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0.60%;基本每股收益-1.19 元, 较上年同期减亏9.8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28.47%,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预计为-25.0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9,954.99 万 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431.71 万元, 较报告期初减少24.92%;股本132,376,125 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3.58 元,较报告期初减少24.88%。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最终审计 结果可能会与业绩快报存在差异。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 险警示,若公司本年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 条规定情形的,将触及 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于触及相关情形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进入 强制退市程序。
《股票上市规则》第10.3.9 条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一)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5000 万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 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5000 万 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 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时间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 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三)后续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司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3.4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10.3.1 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 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并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 个交易 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并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20 个交易日和 10 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 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立案调查进展暨相关退市风险提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 年4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500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 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决定载明的事实,公司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5.1 条规 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年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业函字(2026) 第0329 号《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 审计进展情况的专项说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 工作进展说明如下:
2026 年1 月项目组正式进场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并在2026 年1 月29 日与公 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针对2025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 行了沟通。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项目组正在推进现场走访、客户访谈、收入穿 透取证、审计函证、提请公司对上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进行核实等审计工 作以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目前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对上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正在核查中。
另外,我们提请本专项说明的使用者关注以下事项:
(1)云创数据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 年4 月27 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如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 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2)云创数据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由于公司己被立案 调查,而截止本专项说明出具日,立案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我们可能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5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等,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
(3)根据云创数据2026 年2 月26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53,421,929.54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己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若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足5000 万元,公司也将触及财务类 退市情形。
由于我们的审计程序尚未最终完结,公司2025 年度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 以最终止式披露的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 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