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920304)_公司公告_迪尔化工: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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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尔化工: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0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1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1月12日),共有7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实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前述7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其中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主判断做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剩余4名激励对象在应该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其出具的书面说明,该交易行为系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4名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在自查期间,上述4名激励对象存在知悉本次股权激励事项之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相关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余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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