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300 证券简称:辰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98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5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35.00万元后,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汇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账户(账号为:70040122000610694)人民币1,215.00万元。另扣减发行手续费0.0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214.98万元。上述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24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769.01万元,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3,165.08万元,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618.33万元,2025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525.0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77.44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3,610.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为1,610.2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2,000.00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备注 | ||
|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31050183360009998888 | 3,495,628.73 | - | ||
|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 | 121914073010818 | 12,605,583.69 | - | ||
| 上海辰昊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80000008885 | 1,008.06 | 注1 | ||
|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70040122000610694 | 0.00 | 注2 | ||
| 注1: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辰昊超导科技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12月2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注2:鉴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2023年3月公司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账号为70040122000610694 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注3: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额为2,000.00万元。 |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全资子公司上海辰昊超导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3万元(不含税),其中会计师费用202.83万元,律师费用66.04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0.16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5年上半年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辰光医疗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建设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年1月22日 | 2025年4月22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2.40% |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5年2月5日 | 2025年2月26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49%或1.70% |
辰光医疗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5年3月3日 | 2025年3月31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65或1.86% |
辰光医疗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5年4月2日 | 2025年4月28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75或2.00% |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2,000.00 | 2025年5月7日 | 2025年8月7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0.80%-2.30% |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5年5月6日 | 2025年5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30%或1.85% |
| 辰光医疗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专款专用户结构性存款 | 800.00 | 2025年6月3日 | 2025年6月30日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或1.72% |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0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科研定制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受宏观环境及行业整体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在建设进度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放缓,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将“科研定制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 年12月31日。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用于“磁共振系统集成研发产业化及营销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辰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84,771,768.8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50,215.85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28,318,370.7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774,370.98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3.41%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磁共振成像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2,779,214.12 | 0.00 | 2,779,214.12 | 100.00% | 2024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是 |
| 磁共振系统集成研发产 | 是 | 28,318,370.78 | 4,302,443.59 | 6,040,454.23 | 21.33% | 2026年8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业化及营销升级项目 | ||||||||
| 科研定制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 | 否 | 24,309,693.38 | 947,772.26 | 12,524,241.26 | 51.52%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9,364,490.60 | 0.00 | 29,430,461.37 | 10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84,771,768.88 | 5,250,215.85 | 50,774,370.98 | - 59.90%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科研定制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受宏观环境及行业整体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在建设进度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放缓,为确保后续工作的稳步实施,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在该项目的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将“科研定制型超导磁体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2024年将“磁共振成像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831.84万元的用于“磁共振系统集成研发产业化及营销升级项目”。“磁共振成像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系公司于2022年结合当时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 | |||||||
| 况等因素制定,其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司云线圈系列产品、一体化射频链路及线圈等产品的产能,满足市场对于高端射频探测器及其他磁共振系统核心零部件的需求。近年来,国内磁共振设备市场始终保持增长趋势,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战略转型进程,公司将“磁共振成像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为“磁共振系统集成研发产业化及营销升级项目”。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2024 年 8 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磁共振成像核心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831.84万元的用于“磁共振系统集成研发产业化及营销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不变。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72.82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269.03万元(不含税),其中会计师费用202.83万元,律师费用66.04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0.16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
| 资金。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置换上述募集资金。 2025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无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0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2,000.00万元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无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2.943.05万元,该项目的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与筹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的差额系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