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公告编号:2025-138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8日,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5,00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173,113.21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9,787.74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 1 | 物料处理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67,808,215.26 | 96.87% |
| 2 | 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 | 无锡灵鸽机械 | 11,772,900.95 | 700,000.00 | 5.95% |
| 目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合计 | - | - | 81,772,900.95 | 68,508,215.26 | 83.78%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金额(元) |
|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 | 20000042037400137499916 | 11,372,557.50 |
| 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39920180800115885 | 2,424,172.73 |
| 合计 | - | - | 13,796,730.23 |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延期原因
2025年06月30日,公司共取得专利权173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集成电路布图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5项)。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及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通过先进研发设备的购置和高级人才的引进,可以有效提高公司新型显示技术研发能力、缩短开发周期、加快研发成果的转化步伐,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3)预计收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不涉及项目预计收益情况。4)重新论证的结论公司认为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与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并对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审慎安排,确保项目质量与成效最大化。
(二) 延期后的计划
(三) 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