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鸽科技(920284)_公司公告_灵鸽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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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灵鸽科技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项目

项目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督促灵鸽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则制度①保荐机构督促灵鸽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 ③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查看募投项目进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等资料、日常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5、现场核查2025年7月,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
6、发表专项意见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

项目

项目工作内容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其他保荐工作

二、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不适用
4、控制权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对外投资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承诺不适用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的股份增减持承诺不适用
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稳价措施承诺不适用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不适用
5、公司关于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就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承诺

9、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资金占用承诺不适用
10、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关于违规行为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事项①应收账款的减值风险:截至202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为196,798,903.90元,已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47,859,431.45元。对应收账款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于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管理层除了结合历史经验、当前状况外还需要考虑前瞻性信息等,涉及较大成分的估计和判断; ②经营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涉足的行业增加,前期投入较多。短期里效益还未能体现,如果公司管理制度及组织模式不能得到改进、管理层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不能随着公司发展得到有效提升,工艺流程控制、技术研发水平提升、市场开拓、员工管理、上下游管理等诸多方面均面临着新的管理挑战造成生产效率得不到提高,从而影响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增长; ③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失密风险: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高新技术制造业,技术应用创新能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由于行业内人才流动频繁,一旦公司不能保持技术先进性或因骨干人员流失而造成技术失密,将对公司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④经营业绩分布不均的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料自动化处理产线及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产品的定制化程度高,不同客户订单金额差异较大,且收入确认需经历安装、调试、试生产等环节,待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并通过客户验收后方可确认收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项目实施周期可能受到客户需求变更、厂房建设进度以及配套设备采购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收入确认时点分布不均,经营业绩在年度内呈现不均衡特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3、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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