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第三十九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和责任保险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