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920270)_公司公告_天铭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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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铭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920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收到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张松先生、艾鸿冰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为杭州传铭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天铭实业有限公司、张普先生、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040股,导致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74.1365%减少至73.9625%,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松、艾鸿冰、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普、杭州传铭
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天铭实业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时间2025年11月26日-2025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天铭科技股票代码920270
变动类型增?? 减少?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118,0000.1128%
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64,0400.0612%

注: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的股份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股份,且合伙人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总数的2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松持有股份28,132,83326.8915%28,132,83326.891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33,2086.7229%7,033,2086.7229%
张普持有股份700,0000.6691%700,0000.66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0,0000.6691%700,0000.6691%
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3,840,0413.6706%3,722,0413.55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48,0002.0532%2,030,0001.9404%
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股份682,5770.6525%618,5370.59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2,5600.3944%348,5200.3331%
艾鸿冰持有股份96,0000.0918%96,0000.09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4,0000.0229%24,0000.0229%
杭州传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8,799,96227.5292%28,799,96227.52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799,96227.5292%28,799,96227.5292%
香港天铭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5,307,20014.6318%15,307,20014.63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307,20014.6318%15,307,20014.6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合计持有股份77,558,61374.1365%77,376,57373.96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424,93052.0235%54,242,89051.8495%

二、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与已作出的承诺或已披露的计划、承诺存在差异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北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三、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要约报告书等文件;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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