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科技(920270)_公司公告_天铭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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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铭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920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2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相关规定,对本章程进行修订。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修订后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本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本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起重机械、电动工具、高强度尼龙绳、高强度拖车带、高强度工业吊装带、电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
动脚踏板、液压绞车、非机动车电机及配件、汽车配件;加工空调清洁剂;批发:越野改装件、汽车装饰品、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空气净化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附件、汽车智能硬件、车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车辆改装服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车辆维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四十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董事会第四十九条 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董事会
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的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者其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并主持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召集并主持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事召集并主持。召集并主持。
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二十条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四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荐一名成员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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