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70 证券简称:天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9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张松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8,132,833 | 26.891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张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700,000 | 0.669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3,840,041 | 3.670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682,577 | 0.652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注: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拟减持的股份不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原监事间接持有的股份,且合伙人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总数的25%。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 (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 原因 |
| 张松 | 不高于540,000 | 0.516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 张普 | 不高于300,000 | 0.286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 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1,068,000 | 1.020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需求 |
| 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高于184,040 | 0.175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资金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披露《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8)。上述减持主体拟在本次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张松、张普、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张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二)张普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三)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四)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