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920267)_公司公告_鑫汇科: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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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691,112股,占公司总股本1.38%,可交易时

间为2026年2月3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任职情况本次解限售原因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张勇涛原董事B520,6511.04%1,561,954
2谢荣华原监事B156,3990.31%469,200
3山江林原副总裁B14,0620.03%42,188
合计691,1121.38%2,073,342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数量(股)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29,577,04859.17%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高管股份19,913,70539.84%
2、个人或基金492,1880.98%
3、其他法人00.00%
4、限制性股票00.00%
5、其他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0,405,89340.83%
总股本49,982,941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五、备查文件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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