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接到股东刘斌的通知,股东刘斌本次解除股权质押7,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7.30%,占公司总股本的5.24%。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解除质押的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手续,解除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上述股份于2024年11月19日被质押,质押权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刘斌质押7,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4%。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7,4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7年11月27日止。质押股份用于出质人借款,质押权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股东刘斌在前次融资借款到期后,已归还借款本息,并解除相应的股权质押。本次为股东刘斌向质押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融资借款,进行的股权质押登记。
(二)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
三、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一)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斌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2,766,088、30.28%
股份限售情况:32,074,566、22.71%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6,600,000、18.83%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斌先生曾于2022年4月8日质押6,900,000股,质权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89%,用途为出质人融资借款;2022年11月4日,刘斌先生补充质押12,300,000股,质权人为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8.71%,用途为出质人融资借款,系2022年4月8日质押事项的补充质押;2024年11月19日,刘斌先生质押7,400,000股,质权人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24%,用途为归还北京星宇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截至目前该笔质押股份已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结算办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
本27.40%的股权,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日
